8月20日,洪泽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全市首家投入使用两台交通违法自助罚缴机,分别摆放在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和城区中心警务室,车主可在机上自行完成驾驶证违法、车辆违法、处罚决定书缴款和历史违法查询四个功能模块的自助操作处理。
通讯员 王利军 全媒体编辑 陈苗雨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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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洪泽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全市首家投入使用两台交通违法自助罚缴机,分别摆放在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和城区中心警务室,车主可在机上自行完成驾驶证违法、车辆违法、处罚决定书缴款和历史违法查询四个功能模块的自助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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