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有多少农村留守老人?他们的健康、收入、赡养情况怎么样?遇到困难又该怎么办……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的《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留守老人风险等级评估的工作机制,被业内人士称为最给力、最精准的关爱举措。
整体状况纳入监测
据市民政局老龄处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将把子女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本人留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的60周岁以上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列为关爱对象。
“方案”要求,我市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留守老人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老人数量、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生活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
与此同时,各县区还将根据留守老人经济收入、赡养、健康等情况,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留守老人风险等级评估。“方案”指出,民政、公安等部门要根据监测评估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排除隐患、实施救助关爱。
县级人民政府还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公安、城管、妇联、残联、扶贫、医院和村(居)民委员会、农村老龄协会等发现留守老人外出流浪乞讨、遭受非法侵害、发生危重病情、严重精神疾患、面临重大困境等情况时,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或老年人户籍(或常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反映,县级民政部门、乡镇政府将及时了解情况并实施关爱救助。
服务体系优化完善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将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阵地打造方面持续发力。具体来说,将稳步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革,实体打造乡镇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营方式,引入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将其改造成乡镇“老年公寓”、康复护理院等区域性养老服务综合体;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利用农村社区用房、撤并学校房屋或租赁村内闲置的民房,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关爱之家”、小型托老所等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老人提供生活照顾、休闲娱乐、日间休息、短期托养等综合性服务。
在助餐方面,我市将推进构建“乡镇中央厨房+村居(社区)助餐点+送餐到老年人”的助餐体系,满足区域内老人供餐需求;助浴方面,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社会主体参与适老洗浴中心建设;助医方面,支持乡镇医疗机构利用空置床位开展养老服务,举办医养融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依规办理养老许可,医保管理部门将其纳入医保定点机构。鼓励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服务机构深度合作,在养老服务机构开设医务室,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农村老年护理院、康复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
日常生活有人过问
“方案”要求,村委会要在日常工作中协助做好辖区内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排查,定期探访留守老人,及时了解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要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子女和其他赡养人对生活困难的留守老年人予以重点照顾。
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根据“方案”,我市鼓励农村老党员、老干部、低龄健康老年人成立为老服务组织,为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等基本养老服务。同时探索推动社会专业力量参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通过设立社会工作站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及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疏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
全媒体记者 江安
通讯员 何涛 谢清月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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