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淮安市药监局发布公告,注销22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公告称,金湖好玉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证,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淮安新世纪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浦区康乐药房等21家药品零售企业已终止经营药品,并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上述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据了解,上述2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也一并注销。
全媒体编辑:严姬华 王娟 来源:淮安市药监局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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