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乡镇布局优化工作是我市“五件大事”之一。当前,我市第一批启动的淮安、淮阴、盱眙、金湖四县区乡镇布局优化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批复,即将进入正式实施的关键阶段。
今日下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就市里制定出台的《关于乡镇布局优化后优先加强非政府驻地集镇基本公共服务均衡配套工作的十条意见》(淮办发〔2018〕51号,以下简称为《十条意见》)进行解读。
根据省里要求、市里部署、群众期盼,我市在充分讨论研究后印发了《十条意见》。《十条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维护民利;坚持底线思维,合理引导预期;坚持上下联动,统筹要素资源;坚持政府主责,动员市场参与。
《十条意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条):这部分内容主要是推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工作方向,主要是明确非政府驻地集镇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内容,均衡配套工作要遵循的原则、推进的策略及达到的目标。
第二部分(第二条至第九条):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群众所关心的一些重点事项作了具体明确,也是文件的主体内容,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一是对非政府驻地集镇原有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派出所、集镇管理机构、邮政、金融网点、便民服务中心、社会综治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广场)、养老、残疾人、自来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路灯、农贸市场、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提出建设完善、提高服务水平的要求。比如说,对非政府驻地集镇原有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派出所、集镇管理机构等,非常明确地提出“四个不变”,即名称不变、地位不变、级别不变、投入不变。二是对农村食品安全、危房改造、安全生产、信息化等服务项目,提出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的要求。三是对镇容镇貌、河道治理等居住环境提出绿化、美化、亮化要求。四是对道路、公交线路等出行方面提出互联互通要求。
第三部分(第十条):这部分是一个兜底的内容。文件明确,对未列入省委省政府乡镇一级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的、非政府驻地集镇原有的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要优先加强和完善。
全媒体记者 何渊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