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2 09:33:55掌上淮安热:

权威发布|我市如何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农工办、省农委、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和淮安市委、淮安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此项工作将如何稳步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请您介绍下本次全市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的时间安排。

  答: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2018年5月开始,至2018年12月底前结束。2017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登记时点。

  问:请您介绍下该项工作开展做了哪些前期准备工作?

  答:前期准备阶段已于2018年6月上旬完成,各地通过建立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为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打好基础。

  一是建立班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县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清产核资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制定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统一印发清产核资办法及相关表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细则等配套文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组织培训,重点培训乡(镇、街道)、村(居)两级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清产核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统计口径等。

  问:全市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将如何组织实施?

  答:组织实施阶段从2018年6月中旬至11月底。一是清查核实。清查各类资产账目,通过以账对物、以物对账,查实集体现金以及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农业资产等各类实物资产的数量、金额、存放地点或坐落位置、使用状态等,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

  二是公开公示,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工作小组成员、清查内容等要及时向群众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问题,要加大清查力度,限期改正。

  三是确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清产核资清查结果,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形成清产核资清查工作决议,并报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的结果要及时录入本地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纳入统一管理。

  四是调整账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及时调整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五是汇总报告,乡镇农经站、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自负责组织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校验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报送县区委农工部;县区委农工部负责组织做好清产核资数据审核,确认无误后于2018年11月底前报送市委农工部。需要强调的是,清产核资实施过程中,县乡两级要组织巡回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及时纠正督导中发现的问题。

  问:全市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如何总结验收?

  答:总结验收阶段将于2018年12月展开。

  一是检查验收,县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对本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工作草率,马虎应付的乡(镇、街道)、村(居),要责令重新返工整改,并通报批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二是总结完善,全面总结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充分挖掘各地在实施清产核资过程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争取形成一批政策性、制度性成果,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表彰奖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在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适时组织表彰,并给予精神奖励。

  问:本次全市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工作如何做好组织保障?

  答: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农工部牵头组织,农委、财政、囯土资源、水利、教育、交通、文化、卫计、体育等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条线配合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囯家、集体与农民、资产所有权主体与管护费用承担主体、不良资产债务核销与集体资产真实完整准确的关系,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宣传督查,要深入基层,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按序时计划扎实推进。

  四是加强问题查处,对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及时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结合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力量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工作中遇到难以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依靠群众,尊重基层实践,积极化解并及时上报。

  全媒体编辑 蒋斌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欢迎关注新浪微博:淮安同城,微信:xhuaian;合作及投稿请联系:2544271728@qq.com

民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