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花虽绚烂华美,但它是制毒品的主要原料。近日,金湖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种植违禁植物罂粟被判刑案件。
被告人施某是金湖县银涂镇唐港村的一位村民,2017年年底,被告人施某在自家屋后空地种植罂粟,2018年4月19日被民警查获。经了解,施某种植罂粟是因罂粟花开非常艳丽,并听说罂粟果实可以止痛,便用来煮点水给鸡喝,鸡喝了不生病。民警当即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讲明罂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毒品原植物,私自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经现场铲除并清点,被告人施某种植的罂粟共计1180株。经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鉴定,送检的植物样品为罂粟,本以为只是一件小事的施某,对于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施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全媒体编辑 韩雅惠
来源:视听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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