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淮安生态文旅区管委会网站发布《淮安淮安生态文旅区2018年初中学校施教区学生招生报名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各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生报名对象
具有生态文旅区户籍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辖区学校施教区范围
1.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
京杭大运河—宁连路—徐杨路—新长铁路—枚皋路合围区域
2.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开明中学
京杭大运河—宁连路—望云路合围区域
3.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第二开明中学
京杭大运河—枚皋路—新长铁路—海天路合围区域
三、学校施教区学生确认条件
施教区学生的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凭户籍、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并在施教区内房屋实际居住。
1.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确定施教区。
2.施教区内拆迁户,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施教区。拆迁临时安置尚未取得新房产证,以拆迁协议、户籍予以安排。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如申请到原居住地入学的,以拆迁协议或产权证、户籍给予入学,入学的拆迁户子女年龄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该子女出生时户口与拆迁户户主在同一户籍从未迁移。
3.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及子女无房(须提供市区、淮安区和淮阴区三处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4.因父母离异(依据法院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书)的,根据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籍等确定施教区。
5.因父母双方均为非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长期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6.空挂户(只将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地方,并非监护人自己产权房屋的户主),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7.在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8.2011年6月7日以后办理共有产权房,或同一地点、相同产权人的非成套住宅分户出售并办理产权证的,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9.施教区内每套房屋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可确认为施教区学生。亦即该家庭的子女初中未毕业前,即使将房屋产权变更,变更后取得的房屋产权也不能作为新房主子女施教区认定条件。
10.施教区学生身份认定原则上以淮安生态文旅区管委会2016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调整划分方案的通知》(淮新城管发〔2016〕212号)文件精神为准。
11.所有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四、招生报名安排
符合施教区确认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一)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报名表(下载填写一式两份)、户口簿、房产证(或拆迁协议)、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还);学生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须提供市区、淮安区和淮阴区三处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原件)。
(二)具体安排
(三)其他提醒事项
1.《报名表》需从淮安生态文旅区官方网站或者有关学校网站下载,请根据学校提供的《报名须知》,提前填写好相应内容。
2.小学毕业证明为加盖公章的学籍卡或者毕业证书。
3.建华观园、星雨华府、中天翡丽湾、中南锦城等小区业主子女到淮中新城校区入学报名时,需提供《淮安生态文旅区2018年入学申请登记表》。
4.施教区学生不提供住校。
5.相关无房证明开具的地点:市区(淮安生态文旅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文旅区福地路生活广场)、淮安区(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东长街171号)、淮阴区(淮阴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长江东路10号),请需要开具的家长前往以上指定地点。
6.入户调查时间:6月26日 —6月28日,请家中留人,并保持手机畅通。
有关学校和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对报名材料及实际居住情况调查审核后,由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发放义务教育派位证,学生凭派位证入学。
咨询电话:
0517 –89088929(淮阴中学新城校区)
0517 –89088008(新城开明中学)
0517 –89727288(第二开明中学)
0517 –89223965 (社会事业局)
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6月13日
全媒体编辑 胡凌轩 王莹莹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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