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2 05:40:39掌上淮安热:

不影响职工退休后养老待遇,我市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记者今日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运行成本,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淮安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

不影响职工退休后养老待遇,我市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在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江苏省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百分点,由20%降至19%。目前,我市根据国家和省部署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社保费率的降低并不会影响我市职工社保待遇。”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根据基础养老金计发公式,基础养老金计发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省公布的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等因素,因此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不会影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

  全媒体记者 周涔嘉 通讯员 朱勇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欢迎关注新浪微博:淮安同城,微信:xhuaian;合作及投稿请联系:2544271728@qq.com

民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