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前夕,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日前淮安市在全省率先将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和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纳入政府财政保障。
从2018年7月1日起,淮安市将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补贴60%的标准为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补贴50%的标准为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
同时,淮安市在全省率先提高孤儿和监护缺失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标后,全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和保障范围在全省领先。
全媒体记者 叶列 通讯员 周华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