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建滔裕花园业主陆先生向《淮海晚报》求助,称自己和所有购买该小区7号楼的业主,遭到了开发商的欺诈。他们在购房时,售楼人员宣称他们的7号楼前,除了一幢4层的综合商业楼,无其他任何遮挡,而他们看到的售楼中心用于展示的沙盘也印证了这一点。5月5日,他们无意中发现,开发商最近在销售新楼盘时,售楼中心沙盘上的7号楼前,却突然增加了一栋32层的高楼建筑模型。7号楼业主得知后十分愤怒,认为被开发商骗了,也给他们造成了损失。最让他们难以理解的是,从5日至今,业主们虽然天天都去售楼中心讨说法,相关负责人却玩起了“躲猫猫”,至今没有给他们一个说法。“他们就是故意欺骗消费者,是严重的失信行为,我们就是想讨一个公道。”陆先生说道。
●4年前,市民高价购“楼王”
17日上午,记者来到建滔裕花园售楼部,十几名7号楼的业主正坐在售楼部里讨说法,且已连续来了一个多星期,可现在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陆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屋是2014年购买的,当初在选房时,售楼人员告诉他,7号楼是该小区的“楼王”,价格最高,是景观房、阳光房,“当时他们还将7号楼作为一个亮点加以重点宣传。”
随后,他拿出了几张2018年前他拍摄的该售楼中心的沙盘模型照片。记者看到,照片中的7号楼前,除了一个低矮的长方形楼房模型,没有任何高层建筑,不过奇怪的是,照片中7号楼前低矮的楼房模型的中间位置却有一个长方形的凹槽。
“7号楼销售时,开发商当时称其为‘楼王’,价格要比同期售卖的其他楼商品房,每平方米要贵两三百元,一套房要贵好几万块。我们当时也是看中楼前无遮挡,采光好才买了7号楼的房子。”购买该小区7号楼的业主和陆先生都有着同样的遭遇,其他7号楼业主也反映,在购房时,售楼人员都以“景观房”、“阳光房”为卖点向他们推销7号楼。“当时他们还说,7号楼前没有高层建筑规划,我们老百姓买房看什么?图纸看不懂,最直观的不就是看沙盘吗?沙盘前面什么都没有,自然就相信了,要是有遮挡我们肯定不会买这房子。”一位业主气愤地说道。
△对比之前和现在的沙盘图可以发现,画红圈位置就是多出来的4号楼
●4年后,沙盘上竟多了一栋楼
记者拿着陆先生的照片,和现在售楼部中的沙盘进行了比对,发现在7号楼前,多了一栋4号楼的高层楼房模型,正好就在之前长方形楼房模型的凹槽位置。陆先生告诉记者,“这个高层模型在今年5月5日之前都是没有的,现在新的楼盘要开始销售,他们又把这个模型放了上去,一问居然还是32层的,这位置正好在7号楼前面,我们的采光肯定会受严重影响。”
当初买的“楼王”、景观房、阳光房,现在完全变了样,“这个楼要是建起来,我们7号楼的采光、观景、视野全部受影响,当初还是那么高的价格买的,现在的价格也要大打折扣,你说我们能不急吗?”一名业主说道。
“业主们更为气愤的是,开发商在沙盘上动手脚,欺骗购房者,并且在没有任何解释的情况下,公然增加4号楼模型。”陆先生告诉记者,“我们也去过规划局问了,在2012年小区开发的规划图纸中,是有这个4号楼的,可开发商在做沙盘的时候,却没有将这个4号楼放上去,几年来一直声称没有这栋楼、前无遮挡,抬高7号楼价格,欺骗消费者购买,现在要卖房了,又公然把4号楼的模型装上去,没有一点信用。”
●业主:希望开发商不要只想着躲避
陆先生还拿出一份有100多名业主签字并按了手印的联名投诉信。陆先生告诉记者,7号楼共有272户业主,“我们现在联系到了100多位业主,还有的现在没联系上,我们就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一个公道,可十几天了,相关负责人连面都不露,没有给我们任何说法。”
当记者询问售楼部多位售楼人员相关情况时,他们均以“不知情”、“不知道”、“不接受采访”等为由加以拒绝,就连他们的姓名职务,也是避而不言。当天,售楼部里除了一般售楼人员和保安外,没有任何主管和负责人在场,办公室要么大门紧闭,要么空无一人。随后,记者试着电话联系了裕花园售楼处经理张爱齐,可是一直无人接听。
不过,7号楼的业主随后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录音,录音中,这位张经理称,沙盘是在前年的10月份制作的,在从旧售楼部搬到新售楼部的时候,这个4号楼的模型损坏了,所以在沙盘里没有4号楼的模型。不过业主们对此表示质疑,2年前模型损坏了,为什么偏偏坏的是4号楼?既然坏了,为什么2年时间没修复?为什么在2年后,房子要卖了却又装了上去?对此,7号楼业主表示,他们计划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也希望开发商不要只想着躲避,能采取积极的正确的态度处理这件事,给老百姓一个诚恳满意的答复。
●律师: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针对建滔裕花园7号楼业主维权的事,开发商的行为究竟构不构成欺诈?业主该如何维权?记者采访了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律师卞恒亮。卞律师说,商品房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商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一般认为欺诈的构成需具备三个要件:必须有欺诈的故意、必须有实施欺诈的行为、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认识产生了相应的错误结果。“认定欺诈的决定条件是开发商的行为是否对买房人购买有重大影响,裕花园开发商是不是欺诈,现在还不好直接认定,如果业主所说属实,并且有足够证据的话,可以认定为虚假宣传,对于业主的损失,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卞律师还表示,是否认定为欺诈,还有赔偿相关问题,建议业主向相关部门反映,协商解决,解决不了,还是要走法律途径。“因为业主比较多,每家买房的价格、楼层、影响程度等也都不一样,还是应由法院专业的标准来裁定。如果法院一旦认定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那么业主可以申请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利息以及赔偿损失。”
淮海晚报采访组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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