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药、消炎药、抗过敏药、创可贴、眼药水……日常生活中,大部分市民都会在家备一些常用药,感冒了,咳嗽了,头痛了,家里的小药箱就能应急,但是这些药物长期不用难免会发生过期的情况。“这几天在家收拾东西,发现我家的小药箱里满满当当的了,就整理了一下,没想到清理出了一大堆过期药,最早的有效期竟然可以追溯到2015年。”5月9日,在绿地四期居民张阿姨的家里,记者看到五六种已经过期的药品。“我听说过期药也会污染环境,就不敢直接扔到垃圾箱里去了,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张阿姨说。
对于家里的过期药,居民都会怎么处理呢?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社区的居民,有居民表示会将过期药包装破坏再扔掉;有的人会将药片、冲剂倒进马桶冲走;一部分居民则直接将完整包装的过期药丢弃;还有居民则认为只要不是过期很久,是可以继续服用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场上药品有效期一般在2年左右,是指在适宜的存放条件下,有效期内能保障药品的有效性。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成分含量会降低甚至改变,导致发挥不出原有的药效。有时,甚至还会导致药品化学成分改变,分解出一些有害物质,对人体产生损害,因此过期药品是不能服用的。此外,很多过期药品中都含有一些特殊的化学元素,甚至有毒物质,如果将药品随意丢弃,它们产生的毒性物质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会长久沉淀下来,影响自然的生态平衡。另外,如果将过期药随意丢弃,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
据了解,我市早在2006年就已经启动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各县区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牌确认的药店、诊所均可为市民提供药品免费回收服务。没有经过发牌确认的药店、诊所,只要有醒目的回收过期药品标牌,并能做好登记工作,也可为市民提供药品回收服务。目前,广济医药连锁南方大厦店、百姓缘店等药店均有这项服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药品时应按疗程、需求购买,不要过量购买,导致浪费 。
全媒体记者 赵懿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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