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5 07:05:20淮安洪泽公安微警务热: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重磅推出服务群众十四条措施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重磅推出服务群众十四条措施

  5月4日,小编从淮安洪泽公安微警务微信号了解到,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紧紧围绕“五区一极”发展定位和加快建设现代化湖滨生态旅游新城发展目标,结合“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整治行动,立足本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出台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群众十四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深入开展“无案村居”创建活动,全面压降盗窃、诈骗、抢夺、抢劫、敲诈勒索等五类刑事侵财警情,力争实现全区122个村居中40%以上村居“零发案”,打防并举,着力为全区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创造最优治安环境。

  二、坚持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并重,准确适用法律,严格区分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不正当经营活动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侦办涉企犯罪案件,在不影响侦查办案的前提下,审慎适用拘留、逮捕、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侦查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服务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组建反通信网络诈骗作战中心,加大电商保护力度,全力维护电商合法权益。

  三、加强城市建设规划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区政府确定的拆迁地块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做好应对预案,对在拆迁过程中为获取非法利益无理取闹、阻挠拆迁、暴力威胁等违法行为以及挑头滋事人员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确保拆迁项目顺利推进;对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无理阻工、强买强卖、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快速反应、依法查处。

  四、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公安事项审批“绿色通道”,对全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逐一明确专人帮办指导,以方便企业为原则,在方案设计阶段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建立党委班子挂钩联系制度,每个重点项目明确一名局党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定期上门走访,切实帮助企业解难题、送温暖。

  五、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安排警力在洪泽湖古堰景区、白马湖景区、G25长深高速洪泽朱坝出口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坚持常态化值守,维护好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通畅;对来洪外地车辆出现的违停、闯禁区、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系安全带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经民警现场纠正后,只警告,不罚款。

  六、全面落实“不见面审批”,30项公安许可和公安业务实现网上办理;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费,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可实现微信支付;在即将建成的政务服务中心、洪泽湖文化广场警务工作服务站分别设立居民身份证自助申领终端,实现自助申办、自助拍照、自助领证;下放临时居民身份证制作权限,群众可到全区任一派出所就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随到随办、立等可取;为来洪投资客商开辟VIP服务通道,如客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有户口迁移、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办理等需求的,随到随办、送证上门;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对来我区工作的大专以上人才申报户口的,随到随办。

  七、打造车驾管“10分钟服务圈”,除车管所窗口外,在全区所有交警中队新增业务受理点,提供车辆违法查询、违法行为处理、补换领驾驶证、摩托车行驶证申领等业务,延伸车管服务触角,缩短车管服务半径。积极向省、市主管部门争取,尽快落实在我区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试,方便全区群众就近办理驾驶证。

  八、大力推广“12123” 交管综合便民应用APP ,在线受理预选号牌、一键挪车、事故快处、罚款缴纳、考试预约、驾驶证延期、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等业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九、除主城区出入境管理窗口外,在老子山温泉旅游度假区、白马湖景区增设2处出入境业务受理点,方便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和省内居民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让群众“只跑一次”。对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亲属办理居留证件的,主动上门服务,并积极协调省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确保将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需签证或延期的,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十、策应全域旅游发展定位,建立专职旅游警察队伍,积极推动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综合体系建设,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和打骂游客等侵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群众利用自家房屋开办民宿的,主动上门服务,全力服务现代化湖滨生态旅游新城建设。

  十一、改革湖区治安防控机制,深化与水利、渔政、交通等部门联防联控各项措施落实,综合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湖区治安管理,打造保护江淮生态走廊洪泽湖水资源环境的前沿阵地,严厉打击洪泽湖水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湖区生态环境。

  十二、对洪泽公安微警务公众号改版升级,在保留原有户政、出入境、车驾管等在线业务基础上,新增自助开锁、失物招领、档案查询、走失寻人、自助移车、交通违法随手拍、防骗常识、民宿管理等模块,进一步方便群众。

  十三、取消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审批作为工商登记前置条件;凡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人数不超过50人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馆、小饭店,经营者可自愿办理《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十四、简化旅馆业开办手续审批环节,群众电话拨打0517—87566150工作日服务热线后,由公安分局安排专人上门,一次性列出申办材料清单,并帮助群众现场解决能办理的手续,让群众坐享上门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或者不跑腿。

  全媒体编辑:白留伟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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