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开业、煤气充装不规范、人员健康证不齐全,这样的餐饮店你敢去消费吗?5月3日,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淮中分局联合府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强制取缔三家无证餐饮经营点。这是该局卫生城市、文明城市两城同创系列整治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
有的售卖过期啤酒,有的养大型犬只
5月3日上午10点,在北京新村,一家羊肉店被取缔。这家羊肉店在小区西门附近,位于住宅楼的一楼,店内窗户上张贴有“红烧羊肉、羊肉火锅、白切羊肉、羊肉粉丝汤”等菜品招揽生意,记者看到,屋内设有两张桌子和两个包间,靠近门口的左侧,为柜台和酒柜,柜台上有点菜单等,上面记有近几日的客户消费清单,酒柜上陈列有各种啤酒、白酒,在旁边的点菜柜内摆放着三层蔬菜,这一切显示,店家正在营业。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家店属于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还发现5个听装、净含量330ml、已过期两年半的啤酒。“《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居民区不得新设餐饮项目。我们反复上门做工作,告诉店主这里不能经营餐饮店,但并没有取得效果。”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淮中分局中队长刘一伦称,该店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当天,执法人员扣押店家部分经营物品,并勒令店主自行拆除店招牌。
上午10点半,同样在北京新村内,在靠近小区南门,一家面菜馆在住宅楼的一楼开店。城管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将该店的三块店招牌拆除。上午11点,青年路一家多次和执法人员玩“捉迷藏”的餐饮经营点因无证无照被取缔。这家店位于蛋品厂宿舍一楼北侧,经营黄焖鸡米饭。里面还养了一只大型犬。该店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当天,执法人员扣押了相关物品。
住宅楼一楼,为什么不能经营餐饮店?
记者采访发现,三家被取缔的餐饮经营点都位于居民住宅楼一楼,都没有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刘一伦介绍,根据2016年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这三个店都无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我们多次提醒,但不听劝告私自营业,不仅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理应取缔。”刘一伦也提醒餐饮经营者应做到规范经营,注意环境卫生,餐饮店内不得饲养犬只,需要将证照上墙,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过期应及时办理。据悉,在清江浦区办理营业执照、健康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全部免费。
全媒体记者 杨春阳 通讯员 范成君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