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法院近日在审理4起危险驾驶案件时,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和银盾驾校学员旁听庭审。
今年以来,清江浦区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57件。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该院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以案说法,邀请驾校学员接受安全驾驶法治教育。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四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法庭对4起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判处4名危险驾驶案被告人二至六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分别处以罚金。“被告人张某已经三次犯危险驾驶罪,最后两次仅相隔几个月。第三次被查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328.7mg/100ml,属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今天法院对其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承办法官介绍,“希望大家能够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敬畏法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维护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
一位旁听的驾校学员在接受采访时说:“旁听这样的庭审,我受到极大的震撼。安全驾驶是一种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通讯员 王淑臣 全媒体编辑 陈苗雨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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