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7 06:08:58掌上淮安热:

清江浦法院建立四项制度 促进“告官能见官”

  近年来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建立四项制度,让行政案件中的原告方“告官能见官”。

  一是登记备案制度,对本区内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专门统一登记,及时将案件情况报区政法委及区政府法制办备案,便于跟踪了解案情。

  二是出庭督促制度,对涉诉的行政机关,法院在开庭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应诉的行政机关送达行政负责人出庭建议函,并通知区政法委、区政府法制办进行督促。

  三是定期通报制度,与区政法委、区政府法制办定期通报本区行政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完善执法措施。

  四是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前阶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案件存在的问题、行政机关败诉原因等交换意见。

  全媒体记者 杨青 通讯员 陈雅芹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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