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早上,盱眙县官滩镇的王某、陈某在洪泽湖边捕获了34公斤野生鱼,被警方当场抓获。因为现在是禁捕期!
当天凌晨,盱眙县官滩镇王某伙同邻居陈某窜至洪泽湖边,用随身携带的电瓶、捕鱼器等工具进行非法捕捞,到早晨7时许,共捕获红鱼、鲫鱼等野生鱼达34公斤。正当他们收拾工具准备满载而归时,被巡逻至此的该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民警迅速将二人控制,并连人带赃带至派出所处理。
下河捕鱼补贴家用本来是勤劳致富的榜样,但如果在禁捕期,用非法工具进行捕捞,那就是违法犯罪行为。目前,两男子已被取保候审。
经网上查询,民警发现此二人在两年前曾因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
记者 刘权 通讯员 何清国 杨艳利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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