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清江浦区法院的法庭里座无虚席,70多名机关单位“一把手”齐聚于此,旁听原清江浦区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朱某涉嫌受贿一案开庭审理。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到2015年期间,朱某利用担任原清河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原清河区建设局副局长、原清河区安置房建设指挥部工程技术组组长等职务期间的便利,非法多次收受葛某、史某、陈某、徐某等人钱卡,总计192000元,为其在工程建设、安置房设计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
朱某当庭表示,这些人之所以送财物给自己,为的是“我手上的公权”,而这些钱都被自己“吃喝掉了”。案发后,朱某主动退还全部赃款。
“我看到有人伸手,自己也没忍住,就这样出了大事”,法庭上,面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和指控的事实,朱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朱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朱某归案后的表现,结合其受贿金额,检察官建议法庭在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6个月之间对其量刑,并处罚金。法院将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清江浦区区级机关工委组织70多名机关单位“一把手”旁听,进行“听案学法”,通过生动的庭审课堂接受廉政教育。大家表示,看到被告人一组组违法犯罪的证据,在面对利益诱惑时失去原则和底线,内心深受触动,“党员干部应尽职尽责,每时每刻绷紧法律、纪律这根弦,自觉接受监督,作好表率。”
全媒体记者 李蓉 通讯员 王淑臣 赵凌之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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