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市社会组织管理按照培育扶持与监督管理并举的方针,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优化社会组织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作用。
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稳妥推进。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改革,优化服务流程,降低准入门槛,重点推动为老、扶残、社工、司法服务等公共服务和基层治理类社会组织较快发展。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行为。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政会分离,依法注销14家行业协会商会。
社会组织培育机制不断健全。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网络构建,实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县区全覆盖。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累计投入770余万元向社会组织购买了87个服务项目,为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搭建了平台,拓展了渠道。组织实施市、县区两级公益创投,资助40个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服务民生领域。加强品牌型社会组织项目策划指导,13个社会组织项目获得省、部级购买服务资金470万元。
困难群体精神关爱有序实施。发布《困难群体精神关爱项目实施方案》,统筹指导、协同推进困难群体精神关爱工作。协调落实购买服务资金180多万元,通过向心理关爱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市11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失独家庭、孤儿群体、“三无”“五保”老人、重残人员等开展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将困难群体社会保障从物质层面拓展到精神层面,在关爱特殊群体和维护社会稳定上打造民政服务品牌。
社会组织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实施社会组织第三方专业评估,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获得1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共计1665家;督促未按期换届的社会组织按章程进行换届改选,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对活动不正常、拒不接受监管的111家社会组织依法实施注、撤销登记。
(全媒体记者:叶列 通讯员:陈超)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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