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高速二大队民警在路面执行巡逻任务,当行至长深高速由南向北方向1791KM处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苏H*****小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该车辆只打开危险报警灯,后方未按规定放置三角牌等警示标志,情况十分危险。民警遂立即停车喊话,并拉响警报作警示后上前查看情况,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突然发生爆胎。获此情况后,民警用警车上反光锥桶一起做好来车方向安全警示,同时,上前帮助驾驶员将已爆车胎取下,换上备用轮胎。驾驶员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连声道谢。
民警提醒驾驶人员要提高对轮胎安全性的认识,平时要多检查轮胎,特别是上高速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细致的检查,除了胎压之外,还要观察轮胎侧面是否有裂口、胎面磨损状况,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且定期实施轮胎换位,为保持同一辆车上轮胎磨损均匀,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应做一次轮胎换位,每行驶10000公里做一次四轮定位,以避免轮胎非正常过度磨损,不允许在同一轴上安装不同型号或者新旧差异较大的轮胎。(淮安交警高速二大队)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