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印发通知,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月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580元、520元。其中,农村年低保标准将达到6240元,超过省定年人均6000元的扶贫线,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将实现兜底保障脱贫。
全媒体记者 胡凌轩 通讯员 董娟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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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办印发通知,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月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580元、520元。其中,农村年低保标准将达到6240元,超过省定年人均6000元的扶贫线,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将实现兜底保障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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