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规的商贸公司门店买了一箱茅台,酒桌上却被懂酒的客人说是假酒,市民徐先生有点“懵”。徐先生找商贸公司理论的过程中,店长发现酒确实有问题,店长不由惊出一身冷汗,他感到事情不对,立刻对仓库里的存酒全面清查,并将白酒编号发到各酒厂进行鉴定,发现其中确实掺有一部分假酒!店长迅速封存假酒并报警。随后,“名酒调包”、“鸡窝灌酒”
两件连环案件浮出水面。
案件回放:这茅台的味道不对呀
2015年9月,家住清江浦区的徐先生家里因为办喜事,于是就到经常光顾的一家商贸公司门店买了一箱茅台酒招待亲戚朋友。酒过三巡,酒桌上有客人议论:“这茅台酒的味道不对呀!”徐先生起初一口否定,因为他知道这是市区里正规的白酒代理公司,商誉很好。但是,酒桌上的亲戚朋友都是懂酒的商人,讨论多了,他也犯了嘀咕,“难不成买到假酒了?”
当天,徐先生就拿着剩下的酒到门店理论。争论过程中,店长经过仔细辨认,发现酒箱和酒瓶生产日期竟然是不一致的,随后,他跑到仓库内一一查看,发现不少库存白酒都存在酒箱和酒瓶日期不一致的情况,“问题相当严重”。店长立即向清江浦区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封存所有有问题的白酒,并追回已卖出的白酒。
名酒调包:每箱酒抽成三百元
经过清江浦区公安机关的调查,不久案件告破。真酒是被掉包了,换酒的是该商贸公司的送货员。原来该商贸公司的3名送货员禁不住利益的诱惑,与无业男子刘闯内外勾结,在给客户送酒过程中上演“狸猫换太子”,用假酒换掉了该商贸公司的高档白酒。
据刘闯交代,他的假酒是从一个叫张金华的人那里购买的(另案处理)。他以500-800元一箱的价格收购张金华生产的五粮液、贵州茅台、国缘四开、洋河梦之蓝等不同品牌的“高档白酒”,又将假冒的高档白酒交给商贸公司的送货员进行掉包,送货员每箱酒抽成300元,真酒交由刘闯拿到市场上进行售卖。直至案发,刘闯等人共掉包商贸公司高档白酒一百余箱,合计金额30余万元。
张金华的假酒从哪里来?据调查,灌装假酒的地点位于淮安区国际商贸城附近的家中。根据刘闯的交代,市公安局淮安分局通过进一步侦查锁定一处民宅。
鸡窝灌酒:以次充好不易发现
侦查人员迅速赶至张金华家中进行搜查,在其家中的简易仓库中查获大量用于制假的白酒酒瓶、瓶盖等物品。同日下午,张金华主动投案交代情况。在侦查中,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又发现张某的妻子也参与作案,遂依法对张某妻子传唤到案接受讯问。二人归案后,各自对自身的罪行供认不讳。
张金华灌装假酒的“手艺”是他在外地学来的。平时没什么生意,他就在建材市场做做苦力,有人找上门了他就做点假酒赚点外快,刘闯经人介绍找到了他。警方发现,张金华造假酒的作坊就是自家院子里一个废弃的鸡窝,而加工假白酒所使用的空酒瓶、包装盒(箱)都是张金华从废品收购站以及一些流动贩子那里收购的。刘闯平常只收购一些高档白酒的包装箱和酒瓶子,比如市场上热销的五粮液、贵州茅台、梦之蓝等。刘闯交代,每种高档白酒都是用同品牌的低档次白酒勾兑成的,比如五粮液用金六福勾兑、贵州茅台用茅台迎宾酒勾兑、梦之蓝用青瓷洋河大曲勾兑,这种假酒对消费者的身体没有伤害,不易被发觉。
法官提醒:酒瓶和盒子别乱扔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以及商贸公司的3名运货员,利用公司员工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公司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1至2年。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法院认为,制造假酒的张某和其妻子采取以次充好的手段,以低档白酒冒充高档白酒进行生产和销售,销售金额达人民币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案件中的假酒包装盒和酒瓶多是从饭店流出来的,市民在饭店吃饭后应该将包装盒和酒瓶带走,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购买酒水时,应注意仔细核对相关防伪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文中出现的人名均系化名)
全媒体记者:程凯 通讯员:朱亮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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