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11 23:29:38江淮网热:

淮安法院首次执行P2P平台小额贷款纠纷案件

  2月11日10时许,在淮阴区某小区居民王某家中,当淮安市中院执行局法官计算出王某共需要履行2140余元时,王某连连表示:“我这就付。”“他们(P2P平台)当初要我还5140元多呢。”当日,全市市县两级法院同时启动“当日暖心”集中执行活动,市中院首次将P2P平台小额贷款纠纷案件,列入执行范围内。

淮安法院首次执行P2P平台小额贷款纠纷案件

  徐玮告诉记者,这批案件都是由P2P平台所在仲裁机构裁决生效的案件。据介绍,随着P2P平台的兴起,淮安不少市民选择了在这些平台上进行小额贷款。等到贷款期限达到后,部分贷款人因为种种原因拒绝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P2P平台和贷款人之间纠纷频发。在这种背景下,不少P2P平台按照当初贷款协议中的约定,选择了向平台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根据当初双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地仲裁机构相继裁决,50余名户籍地在淮安的贷款人,需要偿还一定数额的本息。在昨日开展的集中执行活动中,首批执行了10件案件,“其他案件将在节后陆续执行。”

  “比他们(P2P平台)当初要我还的少得多。”昨日当得知自己只需要履行2140余元时,王某当即掏出了现金,交给了执行法官。王某告诉自己,去年他通过一家P2P平台贷款了1700元,期限为1个月。按照借款协议约定,贷款期限内的利率为13.2%;同时,王某还和平台签订了《调解协议》,对还款时间、利息及逾期利息作出了约定。由于种种原因,到了还款期限时,王某没有如期偿还本息。逾期了一段时间后,王某接到了平台的催款电话。

  “他们说按照合同,我逾期没还款,要连本带利还给他们5140元。”王某告诉记者,平台方还在电话里说出了威胁的话语,王某听到后,更加不愿意偿还,并且表示要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这样,王某被平台方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了仲裁。

  在仲裁机构裁决,并没有认可《调解协议》关于逾期利息的约定。仲裁庭裁决结果为,以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17年5月12日起计至2017年6月10日止,按年利率13.2%计算;从2017年6月11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由于仲裁裁决做出后,王某依然没有按照裁决进行偿还本息和仲裁费,P2P平台向淮安市中级法院申请了执行。此次王某还需要多支付50元的执行费。

  在昨日的集中执行活动中,当执行法官来到10名被执行人家中时,当详细了解到相关法律之后,10名被执行人全都履行了偿还义务。“如果不履行义务,这些被执行人将承担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还会构成拒不执行裁决,裁决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徐玮说,昨日这些案件的顺利执行,除了偿还金额大大低于当初协议约定外,成为一名老赖的严重的法律后果,也起到了相当程度的威慑作用。

  对此,徐玮希望其他已经接到市中院送达执行通知书的被执行人,尽快到法院来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全媒体记者 何剑峰/图文)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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