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洪泽湖渔管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2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对洪泽湖实行封湖禁渔,并对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逐步实行全面禁捕。
本次封湖禁渔范围为洪泽湖水域,包括成子湖、圣山湖及与洪泽湖相连的湖荡、湖湾、湿地,入湖河道以河口两岸连线向湖外延伸1公里处为界。其中淮河以淮河大桥、溧河洼以朱台子、徐洪河以顾勒大桥、怀洪新河以双沟大桥、中扬水域以老挡浪堤为界,二河、三河分别以二河闸和三河闸为界。
同时,根据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要求,2018年将对洪泽湖青虾河蚬、银鱼、秀丽白虾、虾类、鳜鱼和黄颡鱼等6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逐步实行全面禁捕,保护区的核心区将率先实行全年禁捕。
禁渔期也叫休渔期,是指规定禁止或限制渔业捕捞活动的期间。禁渔期制度是一项基本的渔业资源养护制度,也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渔业资源养护制度,目的是为水生生物的正常繁殖、生长提供一个有利的空间,以保证渔业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增殖。洪泽湖实行封湖禁渔制度,旨在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洪泽湖是我国第四大淡水湖,自然条件优越,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历史上素有“日出斗金”的美誉。洪泽湖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实施封湖禁渔制度,是最早实施封湖禁渔制度的全国内陆湖泊之一,先后经过多次优化调整,确定为目前的2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5个月。四十年来,逐步实施的封湖禁渔制度,对于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渔业生态环境、推动产业增值增效、实现渔民增收致富,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7年,省洪泽湖渔管办加大资源养护力度,加强封湖禁渔期法治宣传和渔政执法工作,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圆满完成了封湖禁渔期管理目标。洪泽湖全年渔业总产量5.01万吨,总产值23.9亿元;渔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万元,渔业经济呈现出产业健康发展、渔民收入持续增长的良好局面。
2018年洪泽湖封湖禁渔工作,以生态保护优先和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会同沿湖各级党委政府和涉湖涉渔部门,积极落实好封湖禁渔期制度。
营造封湖禁渔良好氛围。通过张贴通告、散发宣传材料、微信微博和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封湖禁渔规定以及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扩大封湖禁渔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强大的禁渔、护渔声势。
确保封湖禁渔秩序稳定。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巡查频率,开展驻船巡航执法,组织开展打击电鱼毒鱼、大马力快艇非法捕捞等专项执法行动,做到联合执法定期化、驻船巡航常态化、雷达监控信息化、突击检查精准化,坚决维护封湖禁渔业秩序。同时,加强与公检法协作,推进两法衔接深度合作,打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触碰“两禁”(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的)底线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提升封湖禁渔增殖成效。封湖禁渔期是鱼类生长繁衍的最佳时期,将优化渔业资源增殖养护措施,科学调整放流品种结构,加快增殖放流进度,投入放流资金600万元,放流各类鱼苗20万斤,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封湖禁渔成果。同时,充分利用“国家级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3.18中国洪泽湖放鱼节”的品牌影响力,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影响广泛的系列放鱼活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社会各界都加入到关爱洪泽湖、呵护洪泽湖的行列中来。
保障封湖禁渔渔休渔繁。联合沿湖地方政府,积极稳妥地推进6个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在加大保护力度的同时,也将联合科研院所,积极开展种质保护、良种应用、种群代谢、生境演替、景观作用等各项事关保护区功能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保护区的造血功能。此外,还要加强生态修复试验示范,大力实施“抑藻控草”项目、河蚬人工生态增养殖试验区、鱼螺、鱼蚬、鱼蚌立体套养生态等净水渔业,努力保持水生生物资源存量,着力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增量,进一步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健全封湖禁渔相关制度。加强与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对岸无寸土、依船而居、以渔为生的专业渔民,争取禁渔期生活补贴,并将其纳入社会保障范畴内。同时,在尊重渔民择业意愿的基础上,联合地方政府和部门,通过开展渔民职业培训、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挖掘新就业机会等举措,积极推动渔民上岸,引导渔民从传统捕捞、养殖,向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行业延伸拓展,努力促进渔区增收、渔业增效、渔民增收。(记者 张小燕)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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