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回放】
今年1月10日下午,市民致电12345政府便民热线反映两个问题:1.2017年8月2日,江苏省人社厅将36种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自2017年9月1日开始实施。该市民查询淮安市医保目录未查到被纳入的药品“万珂”,来电核实未落实的原因,要求尽快落实。2.核实新农合是否可以报销此类药品。
【过程追踪】
接到电话后,12345政府便民热线将该工单交办至市人社局医保中心。
1月18日上午,市人社局医保中心致电该市民进行了回复:关于参保人反映“查询淮安市医保目录未查到已纳入医保的药品“万珂””的事宜,情况如下:一.万珂硼替佐米确实在2017年9月被纳入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我市医保也及时将其维护到报销目录中去。 二.我省人社厅、医保中心为了让参保人及时享受待遇,已经将属于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36个谈判药品”中的肿瘤靶向用药纳入特药管理,其中包括万珂硼替佐米。三.根据《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吉非替尼片(伊瑞可)治疗EGFR基因敏感突变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操作指引的通知》(苏医管〔2017〕5号)文件精神,注射用硼替佐米(万珂)限多发性骨髓瘤、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患者,并满足以下条件:1.每2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后方可继续支付;2.由三级医院血液专科或血液专科医院医师处方;3.与来那度胺联合使用不予支付。通知自2018年1月10日起执行。 四.告知患者经办流程:1.参保患者患多发性骨髓瘤、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的相关病历、医学诊断检查结果及诊治记录,如出院记录、病理报告、既往疗法记录等; 2.参保患者填写,经责任医师确认签字,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的《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 3.参保患者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4.参保患者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5.属于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患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携带上述材料至所在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特药准入手续,即可享受特药待遇。
【结果反馈】
1月19日上午,市12345政府便民热线回访该市民,市民表示相关部门已经打电话给他了,对他们的解释非常满意。
【记者点评】
虽然是一个药品,看似事小,背后对应的却是一个患者群体,涉及到多少个百姓家庭。患病家庭已不易,更何况是肿瘤等重病,详细具体地告知其相关规定及经办流程,让他们顺利享受到医保政策范围内应有尽有的报销待遇,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为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的举动点赞。(记者 张小燕 通讯员 江静静)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