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淮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高度重视,就制度整合提出明确要求,市人社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17年11月1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下发。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建立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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