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3 23:01:52交汇点热:

淮安4官员因供水主管道爆裂致大面积停水被处分

  “区城管局副局长陈传银,作风漂浮,事故发生后也未到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记者23日了解到,今年11月26日发生在淮安市洪泽区城区自来水大面积停水事故终于有了调查结果,洪泽区4名官员受到不同程度处分,施工单位负责人也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据了解,11月26日上午,因洪泽区人民南路垃圾站第三方野蛮施工挖坏井源水务公司1000主管道,造成全区降压供水,一些小区及企业停水。事故发生后,区相关部门和井源水务公司迅速组织抢修工作,同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送水到部分小区。经过抢修,当天下午,有一部分小区居民恢复了供水,但仍有一些小区居民未能供水。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积水多、排水难,破裂管道为非标管道,给施工带来了较大难度,迟滞了修复时间。

  事故发生后,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察局迅速对该事故组织调查核实。2017年1月24日,淮安市洪泽区规划分局向区城管局出具人民南路垃圾中转站项目规划红线图。

  10月13日,经公开招投标,区环卫站和淮安润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10月22日,区规划分局会同区环卫站、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到项目建设地点确定项目坐标,并告之项目东侧有城区供水主管道。

  11月22日上午,区住建局供水办、井源水务公司相关人员沿砚临河西侧供水主管道巡线查勘,发现施工单位正在开挖作业面,当即告知施工方作业面靠近供水主管道,应停止施工。施工现场负责人表示知道有主管道,不会破坏。

  11月24日下午,区住建局供水办、井源水务公司相关人员再次来到项目施工现场巡查,发现供水主管道西侧土方开挖作业面较大有安全隐患,遂到区城管局将项目现场施工情况向区环卫站负责人进行说明,提出供水主管道周围不能再进行施工,并共同返回施工现场进行察看。当日下午,区住建局供水办、井源水务公司相关人员又来到区规划分局规划科反映项目施工现场情况,并提出项目选址离供水主管道太近,有事故风险。规划科负责人认为项目规划建设距离符合要求,不会有问题。

  11月25日,项目施工方继续施工至当晚,作业面东侧与供水主管道距离仅2米左右。11月26日早晨8时许,因作业面东侧立面塌方,供水主管道暴露出来,由于受压不均使得城区供水主管道发生爆裂,导致城区自来水大面积停水。

  12月21日区纪委监察局发出通报,对事故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问责追责,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区规划分局规划科副科长王会虎,对项目规划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在得知项目施工越过红线情况下,盲目自信,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工作严重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区城管局环卫站副站长高建强,作为项目单位具体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尽日常监管责任,得知项目出现事故苗头后,没有及时叫停项目,没有及时上报情况,没有采取应对措施,工作严重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3.区城管局环卫站站长曹国梁,作为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尽监管责任,得知项目出现事故苗头后,没有及时叫停项目,没有及时上报情况,没有采取应对措施,工作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区城管局副局长陈传银,作为区城管局分管环卫站领导,作风漂浮,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尽到监管责任,虽曾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但未督促环卫站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供水主管道安全,工作失职,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且事故发生后也未到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淮安润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不强,对相关单位的提醒置若罔闻,擅自扩大作业面、野蛮施工,出现事故苗头后,没有采取防范措施,直接导致“11·26”城区供水主管道爆裂大面积停水事故发生,由区公安分局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调查追究;

  6.责成区规划分局党组、区城管局党组、区住建局党委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畅通信息反馈,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制约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交汇点记者 朱鼎兆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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