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民基本医疗的参保意愿日益高涨。然而正是因为看到了农民基本医疗的参保意识强的这个特点,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部分乡镇农村又开始了习惯性的“搭车收费”,把平时不容易征收的费用与新农合强行捆绑收费,造成新的乱收费现象。
2017年11月8日,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一文中已明确规定:2018年度淮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居民个人筹资标准调整为210元。也就是说今年居民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是210元,之外其它所有附加捆绑、搭车收费皆是违纪违规搭车胡乱收费。从2018年开始,市政府对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参保“新农合”与“城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有效衔接整合、实行城乡一体化,统一称之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近日,笔者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苏嘴镇衡河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见到了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单独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10元不予接收,除了收取这基本医疗保险费210元外,还搭车捆绑收取每人15元的“人身意外险”。这个也无可厚非、无可非议、可以理解,毕竟: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但这个“人身意外险”是指意外受伤致残或死亡,否则不予赔偿 ,一切的小病、小伤、小痛、小意外都免谈。此外该村还以村集体利益为借口收取每人15元的美其名曰村“保洁费”,说是用于村环境综合整治,显得“理直气壮”。而收取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也无正规票据,每户仅有一张类似白条的收款条据;上面只写有“240元 乘以 人口数 = 多少元”而已,也无收款村委会印章。殊不知,群众对此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一片哗然、议论纷纷、怨声载道,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此举搭车收费与强行捆绑不仅影响了日益紧张的村组干群关系,也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作为农村村组干部,必须按照纪律和规矩办事,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心悦诚服,切不可也绝不能搭车收费乱作为。同时,笔者在此也强烈呼吁与建议村级组织在关于“筹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上,要加大宣传力度,应细化解释到位。切实把党的惠民好政策,送进千家万户和百姓心坎 ;让老百姓应享有发展带来的成果,拥有更多获得感与幸福感。
至于那15元的“人身意外险”,笔者不禁要问是否也要考虑一下农民的感受、意愿与是否接受?保险本应遵循“知情、认可、同意、自愿”的原则进行宣传与代为收取,但这种强行捆绑显然违背了老百姓的意愿,也与遵循“知情、认可、同意、自愿”的原则背道而驰。
在此之前,笔者对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苏嘴镇衡河村的这种“搭车收费乱作为”也有耳闻;但不敢相信也不敢苟同,直至前去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才真切的目睹、体验、体会与感受到了我们老百姓的那种“手攥红钞票,似哭又带笑;两眼泪汪汪,一脸无奈相”的真实写照!
政府一直禀着为民做好事的宗旨办实事,可淮安市淮安区苏嘴镇衡河村却——“搭车收费乱作为,强行收取没商量。”!群众利益无小事,纪律面前无借口。群众利益,不容侵害;胡乱收费,谁来监管???拭目以待!!!我们相信:人民政府为人民,人民利益无小事。也更坚信: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因为:中国是大船,党是好舵手。人民是靠山!!!(笔者网名/边关军魂乃一介布衣)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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