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凉,政策暖心。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人社部门在年末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此前本报在今年9月21日封2版刊登的《淮安参保职工将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也在日前正式下文。
本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方案如下:一至六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现有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我市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经计算分别为2421.3元/月、1937元/月和1452.8元/月;供养亲属抚恤金在现有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
另据了解,从12月起,市直正式启动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职工须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记者 周涔嘉)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