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网购狂欢节,来了。记者昨日获悉,市食药监局已发布网购食品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理性消费。
这份网购食品消费警示主要从“下单前”和“签收时”两个方面向消费者发出了警示。比如,签收时要“三看”——一看商品包装。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密封包装有无受胀起鼓现象;二看商品标签。检查是否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等信息,是否与所购买食品网页发布的信息一致。进口食品注意核对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内容是否与外文描述一致;三看商品日期,检查是否超过保质期,有没有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或者涂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现象。
相关工作人员特别强调,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收集和保存聊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快递单、发货/送货单、购物发票等相关网络购物证据,以便日后维权和享受保修等售后服务。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如发现食品安全存在质量问题的,还可拨打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寻求帮助。(淮海晚报记者 金义旻 通讯员 姚亮)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