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至3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葛平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冰、刘华,党组成员许步健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戚寿余,副市长赵权,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63”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了专题询问活动;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表决稿)》;讨论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订《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七项制度的决定;审议了《淮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讨论并通过了关于聘请邵伟明、王腊生等30人为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顾问的决定;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通报了下一次常委会议题初步安排意见。会议期间还召开了主任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的修改说明,并形成《淮安市文物保护条例(表决稿)》。
关于聘请邵伟明、王腊生等30人为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立法咨询顾问的决定
(2017年10月31日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聘请邵伟明、王腊生、王太高、上官丕亮、郭兴利、林华东、韩同友、杨满仁、王长根、潘昌锋、王新阳、施勇、崔健、高鹏、崔璨、李倩、陈晓湘、朱旭枫、王向东、庄德勤、潘虹、张潇、杨利国、卢正苏、颜廷飞、王胜贤、黄河、朱太伟、傅维林、黄锦国等30人为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顾问。
淮安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10月31日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学辉、宋慧林、王纯、王伟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纪石平、邵爱静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刘小冰的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海龙的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伟的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蒋诚的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记者 何渊)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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