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我市召开市委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组会议。市委办、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和市法制办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详细介绍了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有关情况、上级部署要求和我市工作开展情况,对市委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工作部署,并从市委法律顾问人员构成、任职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选聘程序和服务管理等方面,对市委法律顾问选聘工作进行了说明。 据悉,法律顾问制度是党委的一项制度创新,通过发挥法学专家、律师和党政机关内部优秀法律人才的专业优势,可以为党委和部门决策把一道“法律关”,通过发挥法律顾问的“把关”“外脑”“纽带”作用,有利于健全党委政府决策咨询和权力制约机制,对于促进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行使和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 陆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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