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淮安松松速递有限公司、盱眙中通快递有限公司、盱眙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盱眙韵达快运有限公司因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分别收到“反恐罚单”,合计罚款41万元。据悉,这是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淮安市首次根据该法规定对违法寄递企业作出的“反恐罚单”。
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期间,圆通快递淮安城东分部负责人王某某不执行寄递业开箱验视、实名登记的相关规定,多次违规经营,帮助犯罪嫌疑人武某通过快递渠道,向他人销售多支具有杀伤力的气手枪。2017年3月以后,王某某在明知寄递物品系枪支且属于禁运物品的情况下,为谋取高利,仍多次帮助武某寄递整枪和枪支零配件,涉案的圆通快递城东分部负责人王某某因涉嫌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圆通快递城东分部的所属企业淮安松松速递有限公司因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涉嫌违反反恐怖主义法。淮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及时发现涉案线索,会同邮政管理局进行联合调查取证。10月16日,淮安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及负责人分别处10万元、1000元的罚款处罚。
2017年9月,盱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盱眙县中通、申通、韵达等网点非法寄运宗教极端非法出版物、视频资料的涉案线索后,及时调取固定证据,并在淮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协调指导下,会同市邮政管理局联合调查取证。经查,2017年以来,呼某某伙同武某雨、武某玉通过寄递渠道大肆散发宗教极端等非法出版物,2017年2月至4月先后19次通过盱眙县中通、申通、韵达等网点非法寄运宗教极端非法出版物、视频资料。因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违反反恐怖主义法的盱眙中通快递有限公司、盱眙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分别被罚款10万元,盱眙韵达快运有限公司被罚款11万元,3家公司负责人分别被罚款1000元。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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