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五大队民警在淮海南路淮金线进行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过程中,查获一辆小型拖拉机,载满货物的情况下并且承载2人并且在机动车道路上行驶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该车上人员是附近的工人,由于装满木材,没地方坐,就搭乘毫无安全设施的拖拉机上,并且坐在了木材上。严重的缺乏了安全意识。交警当场对这种不安全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拖拉机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并责令驾驶员对2名工人进行转运,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民警提示:该驾驶员的行为违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二)载货汽车车车厢不许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之规定。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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