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2时许,高速一大队副大队长朱太东巡逻至六洞服务区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黑色英菲尼迪轿车,前后也没有粘贴临时号牌,该车驾驶人看见民警后准备驾车驶离,民警立即制止并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车上共计3人,驾车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人王某神情紧张,并称车辆刚买回来,车牌还没发下来,没来得及上牌。
听到驾驶员王某遮遮掩掩的解释后,民警凭借日常工作经验感觉该驾驶员很有可能是故意不挂车牌。随后,民警通过对该车辆的进一步检查,该车临牌放在门边储物盒,检查临牌有效期至10月11日。在其后备箱里发现了一副浙D979**的机动车号牌及一套未使用的固封螺丝和一套普通螺丝,属于一起典型的已取得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
在铁的事实下,王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称自己为了逃避监控抓拍而没有安装机动车号牌。最后,民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进行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处罚50元记1分的处理,并要求立即安装号牌,王某也认识到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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