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效益评估情况,参考周边城市阶梯气量水平,淮安市物价局近日发文对市区居民阶梯气量进行了调整。
一是结合市区冬季居民用户采暖需求,第三档气量由年55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年720立方米以上。
二是增加困难群体用气优惠气量,对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和市总工会确认的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享受天然气优惠由5立方米提到8立方米。
本次调整自2018年1月1日用气量起实施。调整后的淮安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如下:
一、基本气价
基本气价仍执行2.4元/立方米。
二、气量阶梯
以户均4人及以下为基础,以年为计算周期,将居民用气量设置为三档。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第一档气量年30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年300-720(含)立方米,第三档年720立方米以上。
对用气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60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
三、气价阶梯
以基本气价2.4元/立方米为基数,三档气价按1:1.2:1.5比例安排,即第一档2.4元/立方米;第二档2.88元/立方米;第三档3.6元/立方米。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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