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8时20分许,涟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城南查报站执行“迎接十九打忠诚保平安”主题执勤任务时,对谷**(男,47岁,淮安市楚州区茭陵乡人)驾驶的一辆车号为苏HU***R小型面包车进行例时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有饮酒嫌疑,遂依法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经现场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谷**乙醇含量分别为36mg/100ml、37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经调查,谷**交代其前一天晚上饮酒,于13日早上驾驶面包车从楚州区驶往涟水县城的违法经过。
目前,驾驶人谷**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