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3 22:50:12江淮网热:

淮安区法院执行局为某公司职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

  9月12日下午,淮安区法院七号法庭人头攒动,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淮安区法院执行局正在为某公司职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

淮安区法院执行局为某公司职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

  据了解,淮安区惠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其121名职工工资共计111.7万元,职工向区人社局投诉后,区人社局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作出支付121名职工工资共计1116786.40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决定,因被执行人淮安惠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又不提起诉讼,区人社局向我院申请执行。

  淮安区法院经审查认为区人社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和法规正确,符合申请执行的条件,应准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准予强制执行。

淮安区法院执行局为某公司职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

  近期,我院执行局将把前期执行到位的84万元工资全部分批发放完毕,这次是由执行局干警花蕾正在发放其中30名职工的工资共计21万元。考虑到职工资金财产安全,本次发放全部采用转账方式。

淮安区法院执行局为某公司职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

  现场,一名职工激动地拉着花蕾的手,说道:“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拖了我们一年多的工资终于拿到了!”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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