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淮安网(www.xhuaian.com)3月9日讯:2016年以来,盱眙县兴隆乡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土地互换工作。按照“小块并大块,多块变整块”的工作思路,引导村民自主互换,推进农业农村工作创新,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彰显生态类乡镇的发展禀赋。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兴隆乡位于盱眙县西北部,淮河北岸,境内地形为岗丘兼湖荡,岗湖各半。辖11个行政村,10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3万人,家庭承包户6745户。全乡总面积101平方公里,其中农户家庭承包地合同面积47934.14亩,实测面积69907.11亩,共有地块47663块,每个地块合同面积平均1亩/块,实测面积平均1.47亩/块,户均合同面积7.11亩/户,户均实测面积10.36亩/户,户均地块7块,个别农户地块多达20多块,给农户耕种、机械作业等带来诸多不便。
2016年, 兴隆乡出台《兴隆乡开展农村土地互换工作意见》,计划用3年时间,实现全乡农村土地互换并地。第一年计划在黄庄村、刘岗村试点5000亩,现已完成1500亩。
二、主要做法
(一)把握政策联系实际。坚持"四个原则一个结合",即: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稳定并保持长久不变原则;坚持二轮承包原有分地人口、原有耕地面积不变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引导,实现农户自愿互换承包地,解决田块“细碎化”问题;坚持政府提倡、民众自主原则;坚持农户地块互换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结合。
(二)强化组织分步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兴隆乡“土地互换”工作领导小组,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涉农站所负责人及相关村干部为成员。同时聘请县委农工部、县农委、县农机局相关领导和专家担任项目顾问,提供业务咨询及政策扶持。同时,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成立“土地互换”服务工作组,切实发挥作用。
2、调查摸清底数。在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首先摸清农户承包土地面积、地块分布及建房占地、坟地、林地、机井、道路、沟渠等情况,为土地互换提供真实依据。其次评定土地等级。根据土地肥力、地块位置、生产条件等,经过村民评议,确定土地等级和面积折算比例。然后参考县乡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绘制乡村土地资源“一张图”,形成乡村级土地利用产业积聚发展规划意见。
3、动员征求意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突出农民土地互换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积极性。通过召开政策宣讲、座谈交流会、走村入户、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充分征求广大农民的意见。及时收集整理、集体讨论村民的意见与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制定合理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公示,严格规范“土地互换”程序。
4、完善互换手续。公开透明实施过程,规范操作每个步骤,做好会议记录,履行村民代表、经办人、审核人、承包农户签字手续。互换之后,重新确定的农户承包田的面积和四至要逐户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表,一组一册,一村一卷”,形成完整档案材料,实行专人、专柜规范化管理。
三、取得成效
兴隆乡在黄庄村、刘岗村开展的试点工作,得到当地老百姓的广泛支持。从刘岗村工作情况来看,4个组已完成土地互换达800多亩,涉及89户家庭。通过互换并地,农户由原来的地块实测面积平均1.53亩/块,户均地块6、7块,户均实测面积10.27亩/户,转变为户均地块2块左右,块均面积6-7亩,实测面积也由于沟埂的取消增加了1%-4%左右。工作成效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巩固了家庭承包经营基础。面对地少人多的实际情况,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必须长期坚持和完善。互换并地能够实现土地集中,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承包农户向专业大户转变创造了条件。刘岗村西庄组村民朱文国参与土地互换,将自家7块责任田和代耕代种亲戚的田块进行整合,田块由原来的几十块整合为3块,面积近30亩。
(二)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土地互换破除了土地零碎、面积较小、不利于耕作的现状。便于农机作业、统防统治,便于沟路渠规划整理、水利设施配套。互换后,群众自发去除平整田埂,改造沟路渠,生产条件有一定的改善。
(三)加快了土地流转进程。以前大面积土地流转涉及农户较多,田块较多,流转难度大。现在流转涉及农户相对减少,田块集中,减少了流入方土地整理成本,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土地流转进程。刘岗村在土地互换的基础上,引进董老板承包300亩土地开展“虾稻共作”,村集体收取管理费50元/亩,实现了村集体经济与村民收入双提升。
四、存在困难
(一)既得利益者阻挠。相当多的外出打工农户将土地交给亲戚朋友代耕代种,代耕代种的农户基本没有付过承包费。现在担心土地互换调整后,外出打工农户会返乡创业收回土地;更担心生产条件改善土地流转加快,土地被其他人流转去影响其收益,因而阻扰或消极对待互换工作。
(二)地块大小、区位有影响。地块相互调整时没有刚好一样大小、一样等级的,调整后耕种距离、等级、水源等条件也不尽一样,群众计较较多,协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三)群众相互有矛盾。个别农户之间或家族之间原来有各种矛盾,现在工作推进时故意不配合,坚持不肯换地,影响工作进度。
(四)政策经费保障缺乏。互换并地重点是做人的工作,时间长、难度大,乡村干部、群众代表政策水平不高,责任意识不强,遇到棘手问题时难以持续推进。互换后田埂平整,改造沟路渠需要人力和机械作业,经费无专项保障。加之外出务工人员多,调地时很难找到一起坐下来协商,人员往返、电话联系都需要一定经费。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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