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6 09:43:21江淮网热:

市民吐槽淮安金地广场施工私用消防水

  新淮安网(www.xhuaian.com)4月6日讯:有市民吐槽,位于我市翔宇大道边上的金地广场(原力宝广场)在施工过程中竟然私自打开马路边上的消防栓使用消防水,根据网友提示,小编来到了8路公交站台水渡广场站附近进行情况核实,只见站台旁的消防栓被私自拧开,并接了一根长长的水管通向金地广场的施工工地。
市民吐槽淮安金地广场施工私用消防水

  随后小编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而偷盗消防栓内的自来水属于盗窃行为,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如盗窃金额低于2000元,尚未达到盗窃罪的起刑金额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一次盗水2000元(含)以上或多次盗水,将面临3年以下刑事处罚,偷盗自来水量特别巨大者,最多可被判处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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