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6 09:33:09 新淮安网综合整理 热:

汽贸公司延期交车 被判双倍退还

新淮安网(www.xhuaian.com)讯: 去年年底,市民邓强在一家汽贸公司交了10000元定金,并与该公司约定春节之前提车。因无法按时交车,汽贸公司告知邓强,要么他继续等,要么公司退还定金。邓强选择退还定金后,公司却不肯双倍退还定金。为此,邓强将汽贸公司告到开发区法院。

2015年12月10日,邓强在开发区一家汽贸公司看中了一辆SUV。当天下午,邓强与该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并支付了10000元定金。因为没有现车,汽贸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需要等一等再提车。工作人员保证,春节之前肯定交车。等车期间,邓强曾多次讯问车子的情况。汽贸公司的工作人员每次都回复称,2016年1月20日前肯定交车。

可是,约定的时间到了以后,邓强并没有看到自己的新车。经过协商,汽贸公司答应退还定金。令邓强没想到的是,汽贸公司只肯退还5000元现金。于是,邓强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3月5日,开发区法院依法判决汽贸公司退还定金20000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记者 马超 实习生 赵权 通讯员 戴雪兰)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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