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淮安网(www.xhuaian.com)讯: 日前,我市报送提交的淮安市城区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正式获得省政府批复同意。
据悉,该方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省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有关政策,结合淮安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实际提出的。照此方案,市政府主要领导将担任城区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市司法局基层处增挂“医患纠纷调解指导处”牌子,设立的淮安市城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为市司法局所属一类事业单位,索赔金额2万元以上或患者主动提出申请的必须进中心处理,核定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完善“三个共保”调保对接机制等。
省政府在批复中同时要求,积极打造医患纠纷调处服务平台,动员人民调解、专家鉴定、保险理赔、司法服务等各种资源提供“一站式”“一体化”服务;建立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完善调处导入、专家支持、调保对接、考核培训等机制,落实调解现场受理、回避管理、协议制作等制度;探索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力量整合,进一步明确司法、卫生计生、公安等各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记者 杜勇清 通讯员 丁大勇 金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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