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好税收收入的同时,县国税部门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外贸出口、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发展获得实实在在的税收政策支持。
一是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据统计,全年累计办理出口退税 7642.69 万元,惠及全县 74 户出口企业,保障出口企业资金运转;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投资, 2015 年共为 534 户次企业审核新增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税额 2605.9 万元;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研发企业发展,全年依法减免 15 户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745 万元,落实各项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 4778.01 万元。落实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税收相关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 户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273.02 万元;落实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税收政策,对 2 户金融企业小额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减按 90% 计税,共减免税额 71.12 万元。上述税收减免减轻了企业税负,进一步加快了地区产业升级步伐。
二是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对残疾人就业企业实施的退税和工资加计扣除政策,为 18 户符合条件的民政福利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 1124.41 万元,帮助 354 名残疾人就业,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为 1 户图书批发、零售环节企业办理减免退税 210.26 万元。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 2015 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税额) 1 户 0.36 万元。
三是多层面支持民生产业发展。对污水处理劳务企业实施免税政策,为 2 户企业净化污水免税增值税 102.34 万元,实施即征即退政策,共退 47.73 万元。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强落实改善民生税收政策力度。为减轻农业生产成本,对农林牧及种子、种苗、农机等企业免征增值税 143.83 万元,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对稳定粮食价格的 11 户粮食收储企业免税增值税 39151.92 万元;为稳定蔬菜及肉禽蛋产品价格,对 5 户规模较大的从事蔬菜和鲜活肉蛋批发、零售的免征增值税 1131.4 万元。为 5 辆公益类车辆免征车辆购置 8.87 万元。车购税新政 2015 年 10 月份实施,已为 556 辆车减免车购税 256.06 万元。
税收优惠政策的及时兑现,给企业带来的是真金白银实实在在的扶持。县国税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运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导向功能,积极引导企业挖掘自身可持续发展潜力,促进企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力服务金湖地方经济转型发展大局。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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