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瞿红玉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淮房权证城镇.河字第02702-1号)及房屋买卖协议等相关材料,向我局申请将位于竹巷街北5号楼5502室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我局对该宗土地使用权权利状况已作初步审查,拟予以变更登记,现公告征询异议。请原土地使用者陶梅禄、严秀英及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主张权利。如逾期未申请,自公告期满,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地予以变更登记。自登记之日起,原土地使用权对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自动终止。
特此公告
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淮安分局
2016.2.4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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