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0日淮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淮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陈洪玉副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战略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务实创新,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推动更高层次科学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淮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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