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地原物业毫无服务可言,更不用谈优质,交房两年多,小区行人、车辆随意进出,公共设施损坏严重且无人维修,电梯夹人无数,电梯间及电梯轿厢内画满、贴满各种无法恢复的广告,如此种种,业主们实在无法忍受,故与新城交涉成立业委会欲更换优质物业,然而新城在不通过业主的情况下,擅自将物业擅自更换成了由新城主导的物业,请问这合法吗?
2、根据建设部颁布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现新城物业为三级资质,还是暂定三级,而绿地二期总建筑面积达43万平方米,新城物业根本没有资格承接绿地二期的物业工作,不知道新城管委会是如何能让新城物业来接手绿地的物业工作的?
3、淮价服〔2015〕82号文《关于规范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实行门禁出入证(含IC卡等)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不少于4张出入证(卡)”,而新城物业只配发给业主3张卡,且和物业费挂钩,而事实上门禁卡属于交房标配物品,没有追究物业交房扣留业主物品的责任,反倒以此来要挟业主?
4、新城物业出租车位给业主,租赁协议中使用霸王条款,明确写出物业只负责收费给车位,不负责任何车库的安全防卫等管理工作,注明出了任何问题均与物业无关,责任全部由业主自行承担。在此,请求相关主管部门说明此情况是否合法?另请新城物业说明地下人防车库的使用权、产权究竟属于谁?
5、新城物业占据二期北区入户大堂作办公用地,而二期本身配套有2172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不在配套物业用房中办公,将其私自出租,占用小区入户大堂办公,此种行为实在荒唐。物业下班后入户大堂的门即上锁,严重影响业主进出小区,不得不和机动车公用出入口,人生安全隐患重大。另外,二期南区的入户大堂至今用于对方水泥黄沙等建筑材料,业主同样不得不从机动车出入口乃至消防通道进出小区。
6、新城物业地下车库每车位收取100元每月,但至今地下车库起码一半的照明灯位不亮,地下车库光线昏暗,不能达到使用标准且影响行车安全,多次保修,永远回答已安排维修,但却一直没见灯亮。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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