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重点中心镇建设议案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摘要)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9日)
一、工作成效
2015年,市政府紧紧围绕决议要求,把加快重点中心镇规划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四化同步”的重要途径,加快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重点中心镇发展的政策意见》明确的各项扶持举措,推进10个省级重点中心镇率先突破、跨越发展,重点中心镇建设驶入“快车道”,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帮持范围广。市政府从八个方面入手,结合镇情,细化年度发展目标,形成了涵盖产城融合、“十个一”基础项目、社会事业管理权力下放等多层次、较完整的重点中心镇建设目标体系。
(二)体制创新活。以转变职能、增强效能为重点,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重点中心镇扩权强镇改革。10个重点中心镇都建立了镇区城管队伍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有效提升了镇村管理水平。马坝镇和银涂镇完成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旧铺镇设立社会管理部和国土规划部,城管、规划机构和职能明显加强。
(三)功能提升快。突出以项目为支撑,提升重点中心镇功能环境。2015年,10个重点中心镇计划实施建设项目167个,总投资20.35亿元。截至12月底,已开工167个,竣工144个,实现投资22.15亿元。 “十个一”基础项目有序推进,具备“五个一”以上项目的有5个镇。
(四)建设成效显。马坝镇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镇。高沟镇、红窑镇和钦工镇完成总规修编,徐溜镇、车桥镇、高沟镇、红窑镇和银涂镇完成工业园区控规修编,马坝、旧铺、银涂完成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市直部门共为10个重点中心镇争取资金2亿多元。10个重点中心镇新签约、新开工产业项目37个。马坝镇、高沟镇和银涂镇获批市级经济开发区。淮阴中学等市直中小学分别与10个重点中心镇学校开展结对共建,市5所三甲医院和6所县区人民医院与重点中心镇卫生院建立帮扶关系。安排重点中心镇土地规划流量指标8360.73亩。重点中心镇镇区污水管网三年全覆盖工程全面启动。
二、主要做法
市政府高度重视重点中心镇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县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大督导推进力度。具体做法是:
(一)明确总体发展思路。印发了《关于加快重点中心镇发展的政策意见》。在总体目标指导下,高沟镇、车桥镇等大部分重点中心镇都出台了年度扶持实施方案,每个重点中心镇均安排了近20个重点项目。
(二)建立高位推进机制。全省首创市委常委挂钩联系重点中心镇制度。同时,成立市重点中心镇建设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合力指导推进重点中心镇建设。建立重点中心镇月度观摩制度,推动各镇相互观摩学习,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三)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市财政统筹整合市级专项资金,2015-2017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作为重点中心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奖补资金。经过深入调研,起草了《淮安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基金工作方案》,解决重点中心镇建设资金瓶颈制约。指导各重点中心镇按照PPP项目申报要求,遴选了第一批24个申报项目,支持重点中心镇实施镇区连片改造、土地综合整理及安置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
(四)积极打造扶持样板。高沟镇既是重点中心镇,也是市“一县一题”扶持的重要内容。2015年3月,市政府分管领导率领市直相关部门赴高沟镇调研,帮助高沟镇确立了“六个先行”的发展思路,协调相关扶持政策和项目。市政府办下发了《高沟镇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培育专项扶持活动实施方案》,将扶持项目从高沟镇自提的4个增加到13个,支持部门扩大到13个。高沟镇扶持模式现已在其他重点中心镇推广使用。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促进统筹发展。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遵循全域规划和片区发展理念,在完成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和片区空间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指导各地抓紧完成片区重点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统筹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等工作,引导周边镇产业、人口、项目向重点中心镇集中,实现基础设施和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共建共享。
(二)狠抓项目建设,提升城镇功能。充分发挥市直部门职能作用,指导各重点中心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狠抓镇容镇貌整治,确保各镇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十个一”基础项目建设任务。按照“一镇一品”的要求,结合镇情和群众意愿,借鉴高沟镇高心街改造项目设计思路,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中心商业区和街景,提升重点中心镇的品位和面貌。
(三)落实扶持政策,实现率先突破。组织实施《淮安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基金工作方案》,落实县区资金投入任务,搭建融资建设平台。更多赋予重点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探索新型基层政府组织架构。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做大做优重点中心镇产业园区,努力争创省级经济开发区。围绕“六大公共服务体系”,推动重点中心镇在全市率先实现均等化目标。
(四)完善工作机制,凝聚发展合力。继续落实市领导挂钩、目标管理等制度,建立定期会办机制,对事关重点中心镇发展的重大事项,按照程序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县区政府重点中心镇建设发展的主要责任,镇党委政府的直接责任,明确县区任务。建立市直部门挂钩帮扶实绩考核制度,按季度考核市直部门业绩,促进发展要素向重点中心镇集聚。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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