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淮安网(www.xhuaian.com)讯: 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1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人(次)……
去年是“上水平”之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抓住大事、严格监督、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支持作用,着力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市科学跨越发展和“上水平”之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作出了新的贡献。
关键词一:围绕大局严格监督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全力保障和促进科学跨越发展,全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常委会牢牢把握全市经济运行的动态,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督促提升“三农”工作水平。常委会把保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促进农村发展和维护农民权益有机统一;要求全力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深度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常委会积极管好“钱袋子”,严格落实把钱用在刀刃上,认真督促审计工作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强有力的跟踪监督,审计工作报告所指出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积极推进法治淮安建设。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动“一府两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建设“法治淮安”发挥更好的作用。
严格监督法律法规实施。以法治手段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维护台胞投资者合法权益,巩固我市在服务台商和吸引台资方面的综合优势。
关注推动惠民举措落实。督促市政府实施好改善民生10件实事工程,推动各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一年来,先后对生态市建设、永久性绿地保护、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视察和审议,保障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关键词二:多重叠加增加实效
在依法运用审议、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常规监督方式的同时,对询问、约见、述职、评议、追踪问效等刚性监督方式作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多种形式并举、多种方式叠加,取得了良好效果。
常态化开展约见、询问活动。从注重形式向内外并重转变、从照本宣科向现场答复转变、从单方提问向多方参与转变,鼓励代表续问、追问,刨根究底,问出实效,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创造性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积极探索对常委会任命人员进行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要求所有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都撰写述职报告,举行常委会会议时全部到场,通过现场随机抽取方法确定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述职,先后两次对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述职进行了评议,达到了对部门有触动、对干部有震动、对工作有推动的效果。
多途径实施跟踪监督问效。为了保证监督效果,着力对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执法检查、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询问、约见、评议活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有力地促进了问题的整改。
关键词三:牢记本源发挥作用
始终坚持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深化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去年11月,以“万名代表进万家,联系群众促发展”为主题,深化代表回选区见选民活动内容,进一步打响淮安人大工作的特色品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点赞。去年12月,《法制日报》、《新华日报》、《人民代表报》、省广播电视台等8家媒体记者集体来到淮安,深入基层采访代表和群众,观摩活动现场,充分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提升了淮安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激发代表履职尽责活力。进一步激励和活跃代表工作,继续开展代表工作评优评先活动,表彰了优秀代表小组10个、优秀代表建议20件、优秀“代表之家”30个、优秀代表40名。组织4名驻淮省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并进行评议,进一步密切了省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加强了对间接选举代表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借鉴淮安的做法,于去年5月出台了《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试行)》文件。
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成效。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35件,为推动这些建议办理,常委会改进办理方式,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的办理、督办和考核等具体规定。选择4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建议,由常委会负责同志牵头督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领办,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全程参与。创新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已经答复代表的建议进行回访,邀请代表现场查看办理真实情况,督促相关单位真正把承诺的事项落实到位,有效解决建议后续办理透明度不高以及代表“被满意”、“代满意”等问题。
关键词四:把握机遇积极作为
常委会紧紧抓住立法法修改的重大机遇,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把承接地方立法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立法体制、工作机制、总体要求,熟悉立法流程,把握立法规律,为有效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机构,为地方立法积极创造条件。去年8月,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聘请了30名专家学者为立法咨询顾问,建立了“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10个,使我市初步具备了承接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条件。
制定办法,为地方立法提供制度保障。完善的立法程序是有效行使立法权、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的重要保证,对于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遵循法制统一、务实管用、人大主导、科学民主等原则,研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建立健全了地方立法程序规定、立法技术指导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立法工作制度,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坚持民意,为地方立法广泛征求建议。通过媒体、网络、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征集立法建议。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拟定了“十三五”立法规划和今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立法计划经市委批准后,确定今年将制定《淮安市永久性绿地保护条例》、《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同时对水资源管理、物业管理、文物保护等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关键词五:与时俱进提升水平
中央和省委去年先后出台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文件,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分别召开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文件和会议精神,推动中央和省委部署的贯彻落实,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抓学习促思想统一。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人大机关干部会议等方式,原原本本传达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的新任务上来。
重调研推动水平提升。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全市各地实地了解情况,认真总结基层实践经验,研究提出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市委主要领导对常委会调研报告作了重要批示。协助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主动加强与市委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对县乡人大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凝聚共识、取得支持,保证了市委出台的文件有所创新、体现特色。
以部署推动精神落地。经市委同意,常委会专题召开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提振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精气神。去年底,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还会同市委督查室等部门进行专题督查,紧紧扣住解决乡镇人大“单身汉”和县区人大“一人委”问题,帮助县区和乡镇解决有人办事的突出问题,促进中央和省市委文件精神真正落地生根。(记者 何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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