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淮安网(www.xhuaian.com)9月9日讯:日前,一名福建女子在获悉自己丈夫与秘书小姐偷情开房后,便带着一行人前往酒店捉奸,并拍下了裸照作为证据,可当女子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的时候,偷情的秘书小姐却认为女子对其产生了人格侮辱,并向法院起诉 要求女子赔偿其5000元精神损失费,但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却认为女子拍摄的裸照属于证据,但女子私闯秘书小姐的房间却侵犯了其个人隐私。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后,该女子与其丈夫协商离婚,此外法院还判定女子向这名偷情秘书小姐进行赔礼道歉。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