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东莞一男子多次绑架强奸卖淫女,劫财劫色超无耻!为何这名男子能屡次得手呢?难道那些被他强奸的女生都没有报警呢?
新淮安网(www.xhuaian.com) 讯 1月30日,东莞一男子多次绑架强奸卖淫女,劫财劫色超无耻!为何这名男子能屡次得手呢?难道那些被他强奸的女生都没有报警呢?
2012年9月,齐某良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2013年7月刑满释放后,他没有找工作,反而动起了绑架卖淫女勒索钱财的念头。他多次以带卖淫女外出过夜为由将对方绑架,其间还强迫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直至其被抓获。
齐某良的同案犯、帮他跑腿的郭某供述,齐某良最少干了6件这样的事。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齐某良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一审宣判后,齐某良不服判决,向市中院提出上诉,称卖淫女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的,并且他已给了嫖资,不属于强奸,而他的行为也应属于敲诈勒索,不应属绑架罪。市中院二审后,驳回齐某良的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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