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货店被罚20万!杭州一家炒货店因用了“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杭州最优秀的炒货店”等“最”字在包装袋和店门口上做广告,1月8日被杭州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山所认定违反新版《广告法》,或将面临20万元处罚。炒货店主向媒体投诉,结果引发社会热议,有的认为处罚过重,有的则认为有法必依。
杭州一家商店因广告语被罚20万: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
杭州一家炒货店外挂招牌上打出广告标语: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杭州最优秀的炒货店。然而就是因为这一句短短的广告却面临着20万的罚款。原因是其违反了新广告法中第九条的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违反此规定的商户会面临最少20万元的罚款,最多可达100万元。
炒瓜子、炒栗子本是小本买卖,面对巨额罚款,店老板难免心中有些委屈。不少顾客也对老板的遭遇表示同情。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回应称:20万元处罚是出于多方面考虑。于法,该店确实违反《广告法》宣传;于理,“最好”“最优”等形容词将消费者置于“被表态”的位置,不合情理;但于情,鉴于该店主积极配合整改,因此决定最低处罚。
纵横点评:自称“最优秀”,被罚20万。一句原本司空见惯的广告语,引来了巨额罚款。有人为炒货店喊冤,说小本经营不容易。有人替经营者求情,说积极认错,应该从轻发落。大企业也好,小店铺也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违规,一视同仁。市场竞争,讲究的是公平有序,公开透明。一张“最优秀”的广告招牌招来的天价罚单,给广大经营者提了个醒:知法懂法、炒作有度。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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